碩士班畢業學分及門檻
115級起 甲組(非法律學系) 乙組(法律學系) 備註
碩士班 80學分 44學分
  1. 無英文畢業門檻
  2. 碩士班需修習法律實務研習
碩士在職專班 75學分 42學分  
113級起 甲組(非法律學系) 乙組(法律學系) 備註
碩士班 79學分 44學分
  1. 無英文畢業門檻
  2. 碩士班需修習法律實務研習
碩士在職專班 75學分 42學分  
111級 甲組(非法律學系) 乙組(法律學系) 備註
碩士班 79學分 41學分
  1. 英文畢業門檻為多益550分或等同全民英檢中級以上程度之各項英語檢定考試。(如選擇第二外語,需達CEFR B1以上程度。)
  2. 碩士班需修習法律實務研習
碩士在職專班 77學分 39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