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程序
- 註冊組來文:大約學期中(期中考前)時,註冊組會來文提醒先修生招生
- 公告申請收件:系所自行公告先修生申請收件截止日(上學期約12月中、下學期約5月上旬
- 甄選委員會:召集甄選委員3人審查先修生之申請是否核可,於每學年度第2學期期末所務會議遴選下一學年度甄選委員,並送教務處備查。
- 公告結果:將先修生審查結果公告,並送教務處備查(上學期1月31日前、下學期6月30日前;如遇假日則提前截止)
學生注意事項
- 申請資格:大學部四年制學生需修滿5個學期(即大三下開始申請先修生);二年制學生修業須修滿1學期
- 修課:可先行修習研究所課程,未來入學後,不受9學分抵免限制
- 報考:先修生仍需參加推甄或一般生考試並經錄取後,才算取得研究生資格
113學年度科法所先修研究生第2次甄選日程
- 10月29日(二):先修研究生甄選公告
- 11月1日(五)至12月6日(五):申請先修研究生繳交相關資料
- 1月2日(四)~1月10日(五):甄選委員會審查暨會議召開
- 1月31日(五):審查結果送教務處備查
- 2月7日(五):先修研究生錄取公告(依實際審查時程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