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13 16:07:52
一、教師缺額:助理教授 1 名
二、截止日期:自即日起至2023年3月15日前(以郵戳為憑)
三、師資需求:
1.職級:助理教授資格(含)以上
2.資格:具教育部所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法學博士學位(或起聘日以前可取得學位)者;具備實務工作經驗,或曾參與或主持產學合作研究計畫案者尤佳
3.研究專長:民事相關法律或跨領域新興科技相關法律
四、擔任工作內容:
- 1.擬教授科目:民法物權、民事訴訟法、其他新興科技相關法律
2.起聘日期:2023年8月1日
詳細內容請見附件